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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婚姻调查: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2025-01-06      点击次数:54
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一、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离婚必须承担子女抚养费吗?

离异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必有支付子女抚养费之责任,若双方经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且此举不会对儿童的身心发展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时,则无需承担相应的养育费用。离异之后,未成年人抚养费的额度以及负担期限的长短应在双方共同协商;若协商无果,则需由人民法院通过衡量子女的实际需求、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当地的生活水准来进行裁定。具体而言,有固定收入者,其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约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来予以发放;无固定收入者,其抚养费的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以相应比例予以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亦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此外,父母双方也有权签订协议,其中一方全权负责直接抚养子女,而另一方则无需履行抚养义务,即由直接抚养方完全负担子女的所有抚养费用。但需注意的是,若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以为子女提供必要的费用,以致于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则协议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有何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时间:一般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可按每月固定次数、固定时间或根据子女的意愿等方式进行探视。

-方式:可以是探望式探视,如到约定地点看望子女;也可以是逗留式探视,如接子女到自己家中共同生活一段时间。

-限制: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总之,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旨在保障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的亲密关系,同时也要以子女的利益为首要考量。

三、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有哪些规定?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规定如下:首先,应明

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财产的归属,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该方对财产享有完整所有权。对于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无需进行分配。其次,若存在债务,也应在协议中明确其承担方式,一般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同时,要注意财产分配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将违法所得等列入分配范围。若协议中对财产分配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离婚后支付抚养费并非必然,双方可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则法院裁决。抚养费根据收入情况确定,稳定收入者通常按月总收入的1/5至1/3支付,无稳定收入者则参考年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特殊情况下可调整比例。双方也可协议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但若抚养方无法满足孩子需求,可免除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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